北京会计专修学院
市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及专家组成了专门的评估认定小组,经过评估,于2006年4月19日我校被认定为省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已在新闻媒体和省劳动网公示)。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2006]1号)精神,按照北京市劳动保障厅京劳社<200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培训对象:
凡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力并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参培人员报到时请带行李、日常生活用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A4)、一寸红底照片8张、一寸兰底照片4张。
三、培训内容:
计算机基础知识、普通话、职业道德、实用礼仪、劳动法规常识和军训等。
四、培训期限:
培训时间1----3个月。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实行政府和参培人员共同分担的办法:培训费880元,政府补助600元,参培人员负担280元。另外,参培人员还要负担住宿费、安置费等970元。共计1250元。
六、就业去向: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定向推荐安置到外企独资公司。公司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为300元/月/人。实习期三个月,工资600--800元/月,实习期满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大病)。月工资达1000元以上。
七、郑重承诺:
如参培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因校方原因未能推荐就业的退还学费;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就业和再次失业的由本人负责。
电 话: 010-86267125 86625121
联系人: 胡老师 李老师 2006年8月6日
|